为规范实施我校学籍管理规定,现将结业证换毕业证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适用对象、受理时间和地点
1.适用对象:2016届、2017届、2018届结业生(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,结业换毕业不能超过最长修业时间)。
2.初审受理时间:2018年11月19日。
序号 | 时间 | 事项 | 地点 |
1 | 11月19日 | 学生返校进行考试,并提交相关材料 | 信息与软件学院办公室 行政楼301室 |
3.初审受理地点: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接受申请资料,并初审毕业资格。
4.积欠课程考核工作安排:
(1)各二级学院自行通知并组织结业生参加积欠课程考核工作;
(2)毕业设计(论文)未通过的学生须与原指导教师联系,并按照当年毕业设计(论文)的要求完成本人的毕设工作。如果指导教师已经离职,则由二级学院重新安排指导教师给予指导;
(3)顶岗实习未通过的学生须填写《学院实习手册》,记载半年以上的正式工作周记,完成工作总结,由现任工作单位盖章后并报送至所属二级学院评阅。
5.换证领取时间和地点:12月10日由各学院秘书领回通过复审学生的毕业证书,由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回校领取。
二、需提交的其它材料
1.结业证书原件(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必须收回);
2. 结业换毕业申请表;
3.身份证复印件。
三、相关附件附件:
附件1-苏州高博软件学院学生结业换毕业证书申请表.doc
附件2-2016届,2017届,2018届结业学生名单-信息与软件学院.xlsx
附件3-不及格课程及各学院课程明细-信息与软件学院.xlsx
苏州高博信息与软件学院
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